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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促进和保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部门等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我局分地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工作的计划,定于2003年9月23-26日在江西省吉安市举办第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立法背景及条款释义
[发布日期] 2003-09-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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