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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崇启通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摘要] 上海崇启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你公司《关于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崇启通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沪崇启通道〔2014〕003号)和附送的《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崇启通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曾于2013年9月12日至13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发现工程未按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采取降噪措施,展宏村九组、大兴镇等4处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值超标,也未按要求开展鸟类影响跟踪监测工作。我部以《关于上海至西安国家高速公路崇启通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复函》(环验函〔2013〕46号)责令你公司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之后,你公司对展宏村九组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安装了4226延米长声屏障,委托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编制了《崇启高速公路营运期沿线鸟类监测报告》。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4月9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
[发布日期] 2014-05-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工程;环境保护;收费站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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