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和值长培养方案的复函
[摘要]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准红沿河、宁德、阳江和台山核电厂操纵人员管理过渡期方案的请示》(中广核〔2011〕57号)收悉。经过对该文件及你公司所属相关核电厂营运单位补报的《关于红沿河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值长培养方案的请示》(辽红核〔2011〕66号)、《关于宁德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及值长资格的请示》(闽宁核〔2011〕56号)、《关于阳江核电厂首批高级操纵员和值长培养方案的请示》(广阳江〔2011〕16号)、《关于台山核电一期工程首批高级操纵员和首批值长培养方案的请示》(广核台〔2011〕60号)等文件的审查。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的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 2012-01-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厂;值长;操纵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