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网站材料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我局将在国家环保总局政府网站(www.mep.gov.cn)上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专栏,拟包括“创模文件规定、模范城市信息、创模城市进展和创模工作交流”等四部分,以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树立正面典型,并进一步规范创模工作。
[发布日期] 2004-06-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创模;城市;模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