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05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第二批)的通知
[摘要] 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市利民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局《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环发〔1999〕128号)的规定和《中国全氯氟烃产品(CFCs)和哈龙(Halon)生产和消费加速淘汰计划》提出的控制年度CFCs消费总额的要求,我局分两次核发2005年度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第一批生产配额已于2005年4月4日核发,现核发第二批生产配额并发放生产配额许可证。各企业2005年度生产配额量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5-11-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配额;化工;有限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