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宜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摘要] 宜兴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江苏省环保厅推荐,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程序,我局定于2006年5月20日-21日对你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协助我局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发布日期] 2006-05-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国家环保总局;宜兴市;污控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