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摘要]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你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验收委员会对依托你校(院)建设的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委员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认为重点实验室分别以水污染的健康危害及其防治和公害病判定及相关技术研究为重点展开了一系列深入的研究,制定了多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行业标准与管理办法,为制定环境健康管理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局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予以正式命名(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7-12-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实验室;环境保护;重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