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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建立首批三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摘要]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为适应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和环境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加强环境科学研究力量,逐步建立新型的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体系,根据我局《关于建立国家环境保护局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九五”期间科学技术体制改革规划》的总体部署,“九五”期间拟在全国环保系统建立一批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经过申请、审议、立项和专家可行性论证等程序的审核,现批准建立首批三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发布日期] 1999-03-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实验室;环境保护;重点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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