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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深圳培训中心的通知
[摘要]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深圳培训中心。请你局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发布日期] 2007-11-1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宣教;深圳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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