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废止的部分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形势的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现行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发布日期] 2001-12-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局;废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