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厦门市鼓浪屿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通知
[摘要]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推荐厦门市鼓浪屿区申报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报告》(闽环保[2001]科39号)收悉。根据《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实施办法》及《关于重点风景名胜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与建设部组成的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验收组对福建省厦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进行了验收。根据创建工作报告和验收组评审意见,经局务会审议,批准福建省厦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认真抓好示范工作,推动ISO14000标准的实施。
[发布日期] 2002-04-0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示范区;鼓浪屿;名胜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