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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请示》(浙环函[2002]30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发布日期] 2003-01-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处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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