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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培训计划二、培训对象(一)初级班的培训对象包括:(二)中级班的培训对象包括:(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可以免于培训。三、培训内容四、培训考试
关于印发2008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计划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总局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南华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为了规范辐射安全培训,统一、合理、有效地安排各机构的培训工作,保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按计划完成,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2008年度培训计划和有关培训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现将2008年度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8-01-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辐射;培训;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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