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若干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总参三部、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校务部,总后所属直供单位: 推进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式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胡主席关于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科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军事区域和驻地生态环境建设,促进部队战斗力持续提高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驻重点流域区域军队单位水污染治理、重大行动任务环境综合整治、军事区域生态保护等方面,实施统一规划、专项投资、同步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和军队使命任务不断拓展,军队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军民携手,下大力改善军事区域环境质量,促进军地环境保护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现就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日期] 2011-03-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军队;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