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全国环境监管能力,根据《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现将2008年度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8-06-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建设;监测;专项资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