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763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核设施厂址评价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的函
[摘要] 国防科工委、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苏州热工研究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华东电力设计院、广东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秦山核电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核设施厂址评价工作,完善我国核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编制了《核设施厂址评价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是参照IAEA安全标准丛书No.NS-R-3“Site Evaluation for Nuclear Installations”,对国家核安全局1991年发布的《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HAF101)进行修订后完成的稿子。 现将该征求意见稿送你单位,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06年7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联系人:殷德健
[发布日期] 2006-05-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设计院;厂址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4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