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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AP1000主泵泵壳射线外协的复函
[摘要]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原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P1000主泵泵壳射线外协的申请》(沈透平发〔2011〕10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鉴于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重装”)的人员、设备、业绩和经验等能够满足AP1000项目主泵泵壳补焊区域射线检验的要求,考虑到AP1000项目所遵循的ASME体系和国内无损检验单位尚无ASME资质的特殊性,我局同意你公司将AP1000主泵泵壳的射线检验工作分包给哈电重装。  二、你公司应和哈电重装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接口关系,有效运行核质保大纲及相关控制程序,做好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确保核级主泵的制造质量。
[发布日期] 2012-06-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主泵泵壳;重装;外协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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