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换发101重水研究堆运行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换发重水研究堆运行许可证的请示》(原安发〔2006〕18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研究堆的安全规定及导则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院提交的《重水研究堆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修改版、《重水研究堆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版和《重水研究堆安全再审查安全论证报告》,认为你院101重水研究堆经过多项核安全整治工作,能够满足安全停堆、余热排出和放射性包容三大基本安全功能要求,具备继续运行的条件。现批准换发《101重水研究堆运行许可证(超过设计寿期)》,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 你院在101重水研究堆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运行许可证条件,确保安全。
[发布日期] 2006-05-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重水;安全;运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