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察厅(局),环保厅(局)、各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严格落实对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坚决纠正地方越权实施优惠电价,严肃查处电力企业不执行国家上网电价、脱硫电价政策的行为,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
[发布日期] 2010-05-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电价;检查;脱硫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