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建设厅(建委)、人行分行、质监局、环保局: 当前我国平板玻璃工业发展总体是健康的,但也存在产能潜在过剩、结构不合理等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你们。
[发布日期] 2006-11-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玻璃;平板玻璃;工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