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延续申请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的有关要求,2010年2月,我局选定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以下简称考核中心),有效期为5年,即将届满。为进一步做好考核中心延续申请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4-11-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民用;核安全;焊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