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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NAC-STC型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的通知
[摘要]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批准证书的报告”(中核清原[2001]25号)及其有关支持性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HAF501),国家标准《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1806-89)以及国家核安全局文件《关于大亚湾核电厂乏燃料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国核安发[2002]143号),我局审查了有关申请文件。经审查,我局认为,美国NAC International 公司设计、西班牙ENSA公司制造的NAC-STC型乏燃料运输容器已经出口国美国核安全当局批准,为运输我国核电站乏燃料组件的专用运输容器,满足我国核安全法规和标准中有关B(U)型货包设计的基本要求。我局决定颁发NAC-STC型乏燃料运输容器的设计批准书(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03-08-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容器;燃料;运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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