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和《恶臭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1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发布日期] 2015-10-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恶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