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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农业部: 你部《关于调整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更名的请示》(农发〔2004〕214号)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该保护区调整后的名称、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四川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更名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3174.2公顷,核心区10803.5公顷,缓冲区15804.6公顷,实验区6566.1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仍然为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其产卵场。范围在东经104°9′至106°30′,北纬27°29′至29°4′之间,包括建成后的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坝轴线下1.8公里处至重庆长江马桑溪江段,长度353.16公里;赤水河河源至赤水河河口,长度628.23公里;岷江月波至岷江河口,长度90.1公里;越溪河下游码头上至谢家岩,长度32.1公里;长宁河下游古河镇至江安县,长度13.4公里,南广河下游落角星至南广镇,长度6.18公里;永宁河下游渠坝至永宁河口,长度20.63公里;沱江下游胡市镇至沱江河口,长度17.01公里。调整后的保护取设核心区5处,分别是:金沙江下游三块石以上500米至长江上游南溪镇,长江上游弥陀镇至松灌镇,赤水河干流上游鱼洞至白车村,赤水河干流中游五马河口至大同河口,赤水河干流习水河口至赤水河口。
[发布日期] 2005-05-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赤水河;自然保护区;保护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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