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519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对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处...
关于部分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暂实行限制...
关于国电宝鸡第二发电厂2×600兆瓦扩...
关于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新增7万辆圣达...
关于同意无锡西塘石油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民...
关于甘肃金昌民用机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
关于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摘要]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3月2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二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6-03-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4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