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岭澳核电站3、4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场内核应急综合演习检查报告》的函
[摘要]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要求,2010年2月1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岭澳核电站3、4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场内核应急综合演习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们,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核设施运行安全。
[发布日期] 2010-03-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应急;环境保护部;演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