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摘要] 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颇尔过滤器(北京)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4-12-0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有限公司;变更;国核安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