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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项目用海公告(2014年第2期)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秦皇岛32-6油田综合调整开发工程等8个项目已经批准,予以登记,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烟台港三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等9个项目用海发生变更,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江苏LNG项目一期工程海底电缆管道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项目予以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
[发布日期] 2014-04-09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用海;海域;使用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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