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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项目用海公告(2014年第4期)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河北省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等4个项目已经批准,予以登记,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烟台港西港区油品码头工程港池用海等两个项目用海发生变更,予以办理变更登记;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工程项目予以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发布日期] 2014-07-10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用海;海域;使用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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