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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提纲
第一条 为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保障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运行,维...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架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海底...第三条 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工作。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海...第五条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应当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竣工后90日内,...第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发布海底电...第七条 国家实行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制度。第八条 禁止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砂、钻探、打桩、抛锚、拖...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第十条 国家鼓励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对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和海底电缆...第十一条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在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二条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进行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铺设施工...第十三条 海上作业者在从事海上作业前,应当了解作业海区海底电缆管...第十四条 海上作业者为保护海底电缆管道致使财产遭受损失,有证据证...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造成海底电缆管道及附属保护设施损害的,应当依...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第十七条 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第十八条 海上作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海底电缆管道...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公布前制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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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摘要]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已经 200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由国家海洋局负责监督执行。 部 长 孙文盛 二○○四年一月九日
[发布日期] 2004-01-09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电缆;管道;海底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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