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司局级及以下干部因...
海洋局副局长解读《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
关于全球环境基金项目“黄海大海洋生态系...
关于建立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举报制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
关于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时间延期...
2015年度海洋科学技术奖拟获奖项目公...
国家海洋局项目用海公告(2014年第3期)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广东省汕头港广澳港区二期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已经批准,予以登记,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华能汕头海门电厂项目用海发生变更,予以办理变更登记;京唐港3000万吨级煤炭泊位及堆场工程填海予以办理注销登记;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等3个项目予以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
[发布日期] 2014-05-12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用海;使用权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6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