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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责任(一)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负责系统运...(二)明确分工,专职专岗。沿海省、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分管...(一)海域空间资源监视监测。省、市监管中心要充分利用国家...(二)海域使用状况监视监测。省、市监管中心要充分利用国家...(三)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数据库管理。各级监管中心要加强系统...(四)专题评价与海域管理决策支持服务。各级监管中心要根据...三、强化系统应用,为海域管理与执法提供技术支持(一)海洋功能区划管理。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形成的各类遥感影...(二)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各级海域管理部门在受理海域使用申...(三)海域使用权登记。加快实行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制度...(四)海域使用统计。各级海域管理部门要利用系统开展海域使...(五)海域使用执法。建立海域管理部门与海监执法机构的信息...四、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一)强化技术保障。国家监管中心会同同步数据中心、网管中...(二)维护信息安全。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制...(三)保证工作经费。省、市要将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配套经...(四)实行年度考评。国家制定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年度考核...
关于全面推进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的意见
[摘要]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国家监管中心、同步数据中心、网管中心、中国海监总队: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是《海域使用管理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提升海域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依法实施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对于改进海域管理方式,深化管理内涵,促进科学决策,增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的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自2006年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沿海省、市两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需求主导、服务管理的原则,相继完成了机构体系建立、业务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建设等任务,有序开展了海域使用遥感监测、地面监测、海域权属数据整理以及重点项目用海跟踪监测等业务工作,为海域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但是,部分地区对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重视不够,系统运行工作机制不畅,系统应用水平不高,未能在海域管理中发挥应有作用。为切实加强系统的运行和应用,全面推进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日期] 2011-04-18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海域;监测;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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