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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摘要]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送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报告(甬海[2009]1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家海洋局《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国海发[2005]24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 2009-11-05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保护区;海洋;渔山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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