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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送《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宣言》的函
[摘要] 沿海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海洋厅(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中国南部沿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是由全球环境基金资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执行,国家海洋局与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实施的国际援助项目。项目于2005年开始实施,在这5年的执行过程中,项目通过开展保护区能力建设,结合地方管理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地示范实施了解决地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的活动,取得了一系列喜人的成果。《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和全球环境基金绩效评估总体认为项目具有推广和示范意义,并宣传和报道了项目的成果和经验。 为此,我局联合参与项目实施的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向全国发出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共同宣言,宣传和推广项目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表达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决心和承诺。
[发布日期] 2010-11-29 [发布机构] 国家海洋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海洋学与技术
[关键词] 多样性;海洋生物;生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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