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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测绘地理信息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测绘地理信息法规,是指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起草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起草、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法规应当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遵循以下原则:
[发布日期] 2016-03-08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起草司室;测绘地理信息;法规司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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