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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局:   2011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1年,广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取得重要进展。在新的一年里,望继续围绕‘十二五’主题主线,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着力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加强数字中国、天地图、监测地理国情三大平台建设,大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全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再上新台阶。”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1-12-23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地理信息;重要批示;重要批示精神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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