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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天地图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天地图建设与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天地图是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具有公益性。各地要将天地图建设经费纳入基础测绘范畴,切实保障天地图的稳定运行和有效服务。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要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主节点的服务效率与架构灵活性,实现各数据中心的全局负载均衡;要完善用户体验,部署用户管理系统,提供商业标注、多时相等服务功能,快速进行数据更新,在此基础上发布天地图2014版;要进一步优化手机版地图,增强实用性和可靠性。各地要推动本地区省市级节点的优化升级,增加并更新数据、完善并拓展功能,同时加强运维管理与监控,确保服务质量。
[发布日期] 2014-02-17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融合工作;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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