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表彰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心系人民、情系人民,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的优秀品质,大力弘扬“热爱祖国、忠诚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全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干部职工继续奋发向上、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授予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专业测绘三院等33个集体“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光等30名同志“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
[发布日期] 2016-09-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地理信息;测绘院;国土资源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