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安全监管工作,深入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外交部、公安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国测图字〔2008〕1号),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监管体系,维护网上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互联网地图安全监管工作。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移动互联网地图、实景地图等新应用、新服务的不断涌现,网上地理信息泄密等违法、违规现象呈多样化趋势,通过互联网地图发布或者标注上传敏感、涉密信息,对国家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各单位要本着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国务院赋予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联动性,提升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发布日期] 2014-02-11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互联网地图;互联网地图网站;互联网地图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