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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5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015年,全国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创新驱动,团结带领广大测绘地理信息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取得新成就、打开了新局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更加显现。经国家局机关各司室评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国家局党组审定等程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确定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等10家省级部门2015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余21家省级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分别给予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等10家优秀单位10万元经济奖励,分别给予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等6家突出进步单位8万元经济奖励,分别给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等5家特色工作创新单位5万元经济奖励。 希望绩效考核优秀省级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国省级部门要以绩效考核优秀省级部门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国测一大队老队员老党员回信重要指示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重要遵循,着力破瓶颈、补短板,上水平、强服务,促发展、保安全,系统谋划和全面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发布日期] 2015-12-22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地理信息;绩效考核结果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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