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011年以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为深入地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工作,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中期检查督导,全面检查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不断提高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全系统、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发布日期] 2013-05-17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地理信息;中期检查督导;普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