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当选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是在全社会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自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按照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规划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近日,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普法办〔2014〕4号),对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荣获先进单位1个、先进普法办1个、先进个人2名、先进工作者1名(名单附后)等荣誉。
[发布日期] 2014-05-08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地理信息;通报表扬;先进个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