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客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部门”)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全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在广泛征求各省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局研究制定了《全国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部门要认真对照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在深入总结分析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推动落实好2016年度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促进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市、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2016年度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30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