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管理,避免重复建设,促进测绘成果共享,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制定了《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6-04-12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建设;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