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组织工作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明确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将改由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鉴于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特对测绘计量检定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即时停止组织国家级测绘计量检定员资格认证(含复审)工作。 二、2012年省级认证工作由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视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如条件不成熟,可推迟组织。
[发布日期] 2012-11-30 [发布机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学科分类] 地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行政主管测绘计量管理;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