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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1999〕34号)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 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1999〕3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 《关于报请审批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年至2010年) 的请示》 (皖政秘 〔1997〕173号)收悉。
[发布日期] 1999-04-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淮南市;总体规划;城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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