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
图解: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 行...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令第437号)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7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补选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发布日期] 2005-06-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香港;行政长官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22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