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6〕67号)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6〕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水利部副部长刘宁、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中科院副院长张亚平、银监会副主席曹宇、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湖北省副省长任振鹤、重庆市副市长刘强、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魏山忠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发布日期] 1985-10-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国务院;三峡工程;水利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