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
[摘要]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发布日期] 2013-03-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国务院;机构设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