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6〕20号)
[摘要]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6〕2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
[发布日期] 2016-03-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分工负责;职责;牵头 [时效性] Effective